江西圣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對其注冊在第35類的41328663號“圣治建設”商標被商標局駁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該商標的駁回復審事宜,并最終取得維權成功。
案情回顧
申請商標是申請人基于企業字號精心設計的,具有獨特寓意。“圣治建設”作為申請人的核心品牌,已在多個類別申請注冊,本案申請商標作為打造“圣治建設”品牌的重要環節,應該加以保護。
申請商標與各引證商標在構成元素、整體外觀、含義以及呼叫方面均存在顯著差異,根本不會造成混淆與誤認。
商標對比圖如下:

申請商標以所含漢字“圣治建設”為顯著識別部分,并直接以“圣治建設”呼叫。引證商標1-3均為圖形商標,故其以“圖形”本身為顯著識別部分。本案引證商標1-3分別以其企業商號進行呼叫,即引證商標1以“夢香”呼叫,引證商標2以“三星”呼叫,引證商標3以“仕博”呼叫。
申請商標是由圖形+漢字+英文三種元素構成的組合商標,圖形在上,文字在下,豎式排列結構,整體呈現為一幅圖文并茂、內容豐富、層次分明的視覺效果。引證商標1-3僅包含“圖形”一種元素,元素單一、枯燥。
申請商標最上方圖形以圓為輪廓,中間通過流暢的線條勾畫出一條盤旋而上的飛龍形象,其龍頭向下俯視,龍尾搖擺著,漢字“圣治建設”與英文“SZ BULID”上下相互對應,英文字母“SZ”是漢字“圣治”的拼音首字母,“BULID”是“建設”的對應英文,英文主要起注釋作用,增強漢字部分的識別性。
引證商標1是以字母“S”和“P”為基礎元素,經過變形組合構成的圖形商標。引證商標2-3均是以字母“S”為基礎元素,經過變形設計而成。引證商標2的“S”取自“三星”中“三”的拼音首字母,引證商標3的“S”取自“仕博”中“仕”的首字母,圖形呈現為兩個弧線以中心對稱的方式組合的圓形結構。
“圣治建設”取自申請人“江西圣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企業字號,明確指向申請人企業本身。申請商標“圣治建設”表達的含義為:申請人尊崇“至善之治”的管理制度,期望通過自身嚴謹規范的管理制度,專業的技術水平,在基礎設施建設行業取得輝煌成就,最終成為行業龍頭企業。
引證商標1是字母“SP”的變形設計,寓意權利人發展速度快,前景廣闊。引證商標2常與漢字“三星國際”結合使用,且引證商標2的圖形是以字母“S”(“三”的首字母)變形設計而成。所以,引證商標2與漢字“三星集團”為一一對應關系,直接指向商標權利人自身,即“大連三星國際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引證商標3常與漢字“仕博康城”結合使用,所以,引證商標3與漢字“仕博康城”為一一對應關系,直接指向商標權利人自身,即“內蒙古仕博健康服務產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申請人與各引證商標注冊人各自主營項目、所在地域存在巨大差別,各自品牌服務的性質、內容及相應的服務方式、對象等都存在明顯的差別,申請商標與各引證商標共存的情況下,根本不會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
綜上,申請商標以漢字“圣治建設”為顯著部分,引證商標1-3以“圖形”本身為顯著部分。加之,申請商標與各引證商標在構成元素、整體外觀、含義以及呼叫方面均存在顯著差異,根本不會造成混淆與誤認。
由于我公司律師分析的有理有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最終裁定41328663號“圣治建設”商標予以初步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