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株式會社光機械制作所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為由,要求撤銷上海富山精密機械科技有限公司注冊的、使用在“液壓機”商品上的第4482181號“HIKARI”商標。上海富山精密機械科技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該商標的撤三答辯事宜,并最終取得維權成功。
案情回顧:
答辯人的“HIKARI”商標為答辯人所獨創,是該答辯人的主打品牌。“HIKARI”品牌連續多年得到廣大消費者與社會各界的好評。富山精密機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金山區朱涇工業園區,擁有上海、福建、北京、臺灣、香港等12家關聯公司,在產品的研發和生產中,富山始終堅持如一的企業信念,以科技為先導,以人才為依托,不懈追求創新的人性化科技,保障產品質量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公司從“HIKARI”品牌的構成要素出發,建立“HIKARI”品牌的基本框架,形成“HIKARI”品牌的內涵,充分體現公司的經營理念、價值觀、企業文化,樹立“HIKARI”品牌形象,循序漸進,客戶至上,不斷創新和維護,以追求打造國際品牌為目標,使“HIKARI”品牌永久保持競爭優勢,確保其無形資產不斷升值。答辯人的“HIKARI”商標在答辯人及使用人的長期經營,大力宣傳下,在同行業中已經具有了極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同時,答辯人的“HIKARI”品牌已經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關注和重視,多次獲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榮譽證書。故,申請人“株式會社光機械制作所”申請撤銷答辯人的“HIKARI”商標純屬惡意行為,完全是其妄圖搶奪所有類別“HIKARI”的商標所有權,其目的無非是占著商標不使用,這是對商標資源的浪費,其申請不應該被核準。
答辯人第4482181號“HIKARI”注冊商標在國內市場已有較高知名度,該商標權利不容侵害。答辯人與虎門新騰針車商行等多家經營企業簽訂了“HIKARI”牌液壓機產品的代理協議,負責將其“HIKARI”品牌產品進行宣傳、推廣和銷售。可見,答辯人對“風格”品牌的產品有一套行為有效的銷售鏈條,并且得到了非常可觀的收益和大好的發展前景。答辯人將“HIKARI”品牌標志大量的使用在產品上以及產品的使用說明零件手冊上,并且都會明確標明產品的實際生產日期,上面的產品生產日期足以說明被撤銷商標一直在正常使用,產品一直在生產。可見“HIKARI”品牌經營者對品牌推廣的用心程度。
綜上所述:答辯人注冊的、使用在“液壓機”商品上的第4482181號“HIKARI”商標,為答辯人長期持續使用,并成為答辯人拓展市場的主打品牌。而且“HIKARI”商標作為答辯人公司的主打品牌商標,早已宣傳、使用多年,該商標對于答辯人來說意義極其重要。由于我公司律師的分析有理有據,商標局最終裁定第4482181號注冊商標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