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品佳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對其注冊在第29類的14169509號“YIPINJIAWEI”商標被商標局駁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該商標的駁回復審事宜,并最終取得維權成功。
案情回顧:
申請人北京一品佳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是經北京工商局、衛生局、教育局核準成立,有備案。經北京市餐飲技術聯合會認證、授權,專業從事餐飲技術開發、咨詢培訓、推廣的規范經營機構。主營業務為一品佳味骨里香、鄉巴佬、八珍等熟食系列的技術培訓服務,公司憑借雄厚科研實力,以家傳正宗骨里香為基礎,博采眾長,研發經典一品佳味系列獨家配方,調制時尚、綠色、健康的無限美味。申請人的長期使用和對品牌的推廣,以及產品的優質質量,使申請商標在消費者、零售商乃至有關部門中都享有知名度。
申請商標具有獨特的設計理念,與引證商標在構成要素、整體外觀、識讀和顯著性上差異甚大,完全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申請商標應予以核準注冊。
對比圖如下所示:
申請商標
1416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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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證商標
13880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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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構圖要素上來看:申請商標圖形部分僅由“”一部分構成,引證商標圖形部分“
”是由手、手臂、星星、正方形的風景圖四個部分組合而成。從整體外觀上來看:申請商標中的“”為簡單明了的豎起大拇指卡通簡筆畫圖形,并沒有多于的其他元素加以融合,視圖清晰;引證商標中的“
”從整體上看就像是一個豎起大拇指的玩具棒,在手柄部分還設計了水墨風景畫,擁有大自然且復古氣息,加上閃閃亮的星星,是該圖形的點睛之筆。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都有圖形和文字部分,對于有明確文字的商標來說在識讀和呼叫時是以文字元素為中心予以讀取。而且,對于中國公眾來說對漢字具有與生俱來的敏感性與識別能力遠遠高于圖形,漢字以及漢語拼音部分才是相關公眾識別與記憶商標的核心。在識讀商標時是以各自的文字“YIPINJIAWEI(一品佳味)”和“上官豆坊SHANGGUANDOUFANG”來呼叫商標,以此區分商品來源,作為各自商標的顯著部分,是商標識別的關鍵因素。顯而易見,整體識讀和顯著性上存在顯著的差別。而且,申請商標漢語拼音全拼“YIPINJIAWEI”是對申請人“北京一品佳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企業字號的完美呈現。
綜上所述,申請商標具有獨特的設計理念,與引證商標在構成要素、整體外觀、識讀和顯著性上差異甚大,完全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申請商標應予以核準注冊。申請人在對申請商標的長期使用過程中,使申請商標顯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費者中具有相當高的知名度。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與誤認,應當作為商標被核準注冊。由于我公司律師分析的有理有據,商評委最終裁定14169509號“YIPINJIAWEI”商標予以初步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