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楊國福麻辣燙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對其注冊在第16類的14059775號“楊YANGGUOFU ”商標被商標局駁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該商標的駁回復審事宜,并最終取得維權成功。
案情回顧:
申請人哈爾濱楊國福麻辣燙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創立于2007年,自公司建立便開展加盟連鎖業務至今。如今成熟的“楊國福”以食品安全為己任,以營養健康為理念,推動著整體市場向 食品安全標準化 整體形象統一化的方向邁進。
申請商標是哈爾濱楊國福麻辣燙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申請注冊的,公司于2014年02月24日申請注冊了“楊YANGGUOFU ”商標,但該商標卻于2015年03月20日被商標局駁回。
申請商標完全為申請人所獨創,設計思路清晰、含義明確,申請商標中的圖形部分稱為《楊國福鳳凰標識》,早在引證商標申請注冊就已進行著作權登記,不可能是對引證商標的抄襲和模仿。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呼叫、整體外觀完全不同,根本不構成近似,不會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與混淆,申請商標應當予以核準注冊。
商標對比圖如下所示:
申請商標 14059775 |
引證商標 12392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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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商標的圖形部分稱為“楊國福鳳凰標識”,以漢字“楊”為原型創作而來,融入鳳凰與祥云,取其祥瑞的美好寓意,由申請人法人楊國福于2007年07月16日創作完成,并于2013年1月10日完成著作權登記,其創作完成日期及登記日期均早于引證商標的申請注冊日期2013年4月9日。
申請商標是由“楊國福鳳凰標識”圖形及英文“YANGGUOFU”構成,英文“YANGGUOFU”是申請人企業字號“楊國福”的注音,“楊國福鳳凰標識”圖形其外形與漢字“楊”極為接近,相關公眾基于圖形與英文“YANGGUOFU”部分的上下對應關系,完全可以辨識出圖形創作源于“楊”字。引證商標是由圖形、漢字“木之風”極其注音“MUZHIFENG”構成,讀作“木之風”,與申請商標的呼叫“yang、guo、fu”完全不同。引證商標中含有漢字“木之風”,這無疑是相關公眾識別與記憶的核心,是該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
申請商標已經大量使用并廣泛應用于申請人對外商事文件中,如特許加盟合同、加盟店鋪匾牌及店內裝飾用品、加盟手冊等,建立了極高的知名度與美譽度。在“楊國福”眾多餐飲連鎖店內,所使用的餐飲紙等申請商標相關商品上,均使用有申請商標標識,作為企業發展的重要環節。
綜上所述,本案的申請商標完全屬于申請人自行創意,具有自身獨特的含義,與引證商標不構成近似,不會引起誤認。申請商標經過申請人長期不斷的宣傳使用,已經建立了較高的知名度并形成相關公眾群體,根本未造成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由于我公司律師分析的有理有據,商評委最終裁定14059775號“楊YANGGUOFU ”商標予以初步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