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枚商標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商標審查和評審程序仍被駁回,相信很多市場主體都失去了爭取的信心和勇氣,但是此駁回結果并不是案件的終局,只要堅持下去就會看到希望和曙光,一切皆有可能!
案情概述
近日,蜂翼智造(東莞)有限公司(簡稱蜂翼智造公司)申請的第52683705號“ABEE”商標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評審程序予以駁回,作出商評字【2022】第74897號關于第52683705號“ABEE”商標(簡稱訴爭商標)駁回復審決定,認為:訴爭商標與4506539號“ABE”商標(簡稱引證商標一)、第12044744號“ABE”商標(簡稱引證商標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蜂翼智造公司不服駁回復審決定,同時沒有中途放棄自身的合法權益,而是拿起法律的武器繼續維權,給予北京高沃律師事務所充分的信任,確定委托北京高沃律所律師作為本案訴訟代理人予以爭取。接受委托后,高沃律師團隊圍繞案件焦點問題深刻分析案情,了解商標的設計背景和商標的使用宣傳情況,同時查找與本案類似的判例,整理訴訟材料,制定訴訟策略和庭審提綱,最終經過庭上的據理力爭和不懈努力,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張,作出(2022)京 73 行初 9988號《行政判決書》。
判決認定
本案中,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均由非普通字體的外文字母構成,訴爭商標將“abee”進行變形設計,字母均呈蜂巢狀,引證商標一由“Abe”及曲線構成。經對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在隔離狀態下進行比對,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從視覺上看存在較大差異,商標標識的構成要素亦存在明顯不同,未構成近似商標。二者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不易使相關公眾對服務來源產生混淆。被訴決定對此認定有誤,本院予以糾正。
最后,特別強調,由于引證商標二權利狀態發生變化,訴爭商標在除“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商業管理顧問;市場研究;通過網站提供商業信息”之外的服務上應予以初步審定,被訴決定亦應予撤銷。判決:撤銷第52683705 號“ABEE”商標的駁回復審決定決定,責令針對第52683705 號“ABEE”商標提出的駁回復審申請重新作出決定。
訴訟攻略
本案具體分析如下:
1、分析商標權利狀態:引證商標二經撤三程序予以撤銷,撤銷公告刊登,存在情勢變更情形。
2、分析商標整體外觀:訴爭商標由四個英文字母構成,商標設計獨特,整體呈現成蜂窩狀,而引證商標一雖然也是由英文字母“Abe”所構成,但是商標在書寫時英文字母“A”和“b”之間融入百葉窗設計,同時首位字母連為一體,并有弧線修飾,可以被識別為“AVbe”,強調商標整體外觀的差異。
3、商標的英文構成和含義:訴爭商標的英文是“abee”,是由英文字母“a”+固有英文“bee(蜜蜂)”組合而成,整體也設計成蜂窩狀,代表原告的企業商號“蜂翼”。引證商標一的英文“Abe”對應其商標注冊人最早申請的商標“安博爾”,形成對應性。
4、針對服務商標,應當考慮相關公眾普遍的認知水平和識讀能力,強調服務商標具有場所性、互動性和較強地域性特點。
5、類似商標注冊情況,主張審查標準一致性。
6、整理原告的使用宣傳證據,和引證商標的使用情況,強調商標共存于市場不會發生混淆和誤認。
結語
商標是一個企業的靈魂,它代表的是一個企業的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當您面臨商標方面的法律問題,千萬不要置之不理,也不要因為費時費力而中途放棄,請將問題交給我們高沃律師事務所,我們定會全力以赴,為您分憂解難,為您的知識產權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