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恒心貿易有限公司對其注冊在第4類的12819111號“德化寶”商標被商標局駁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該商標的駁回復審事宜,并最終取得維權成功。
案情回顧:
中山市恒心貿易有限公司德化潤滑油,成立于200年,多年以來,致力于潤滑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并與國內著名資深潤滑專家攜手合作,采取先進技術支持、勇于向高難度,高科技挑戰,創建了德化牌潤滑油,從而擁有了替代昂貴進口產品的實力。中山市恒心貿易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申請注冊了“德化寶”商標,但該商標卻于2014年9月10日被商標局駁回。
申請商標標識:
申請商標是由漢字“德化寶”組成的文字商標。申請商標“德”、“化”兩個字并非突兀的單獨出現,它與“寶”以同樣的字體和大小呈現,三個字組成了一個標準的“主謂賓”結構短語。申請商標表達的是“將美好的品德、品質變成珍貴的寶物”,體現了申請人通過企業良好的經營理念,給公司帶來收益的美好愿景。
申請商標的使用商品是:潤滑油,燃料油,礦物燃料,工業用蠟,燈芯,除塵制劑,電能,而“德化陶瓷”是知名的“陶瓷”商品。“德化寶”中“德化”如為地名,那么“德化寶”應該很明顯指示“陶瓷”商品,而事實上本案申請商標指定的“潤滑油”等商品與“陶瓷”根本沒有任何共通點,這與將“德化寶”中“德化”作為地名理解極為矛盾。因此從與商品的聯系方面,“德化”兩個字在申請商標中也斷然沒有指示“德化縣”這一地名的可能性。
申請商標并不是將“德化”作為地名使用,“德化”在申請商標“德化寶”中具有地名以外的其他含義,已經與其他要素“寶”組合形成了整體上的顯著特征,不再具有地名含義。
申請商標是中山市恒心貿易有限公司申請注冊的,目的是用于宣傳企業的品牌。該品牌自上市以來,申請人便將其廣泛應用于產品及包裝上,并在各種對外采購訂貨訂單中明確標注“德化寶”品牌。公司長期憑借優質的質量和貼心的服務,不斷的對使用申請商標的產品進行推廣,使申請人成為地方同行業中數一數二的生產者,公司產品已銷往全國各地,與眾多客戶建立了長久穩定的合作關系,現已有很高的銷售額,消費者十分滿意。
綜上所述,申請商標“德化寶”中“德化”具有地名以外的其他含義,已經與其他要素“寶”組合形成了整體上的顯著特征,不再具有地名含義。“德化”兩個字本身也不具備在申請商標中作為地名獨立存在的特質條件。申請商標整體具備商標的顯著特征,申請商標在申請人的長期使用與推廣過程中,顯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費者中具有了極高的知名度,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與誤認,應當依法予以核準注冊。由于我公司律師分析的有理有據,商評委最終裁定12819111號“德化寶”商標予以初步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