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沃律所收到兩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由我所代理的兩件發明專利無效宣告行政訴訟二審勝訴。
兩案件源于幾年前,東莞創致實業有限公司從事外貿行業,其產品被一家荷蘭公司起訴侵犯專利權,索賠300萬元。外貿企業遭遇侵權投訴屢見不鮮,東莞創致公司不堪其擾,于是對涉案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歷經兩次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失敗、行政訴訟一審敗訴情況,客戶決定委托高沃律所代理兩案件行政訴訟二審。
高難度情況下,高沃律師團隊不負所托,逆風翻盤,成功撤銷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行政訴訟一審判決和國知局決定,不僅使當事人避免了巨額侵權賠償,同時也使企業生產經營回到正軌!
案情介紹
兩案件均針對范吉爾公司的名稱為“用于信用卡的存儲器”的發明專利,專利號為 201080023049.9(以下簡稱“本專利”)。
民事訴訟階段,東莞創致公司面臨300萬元賠償,疊加專利無效宣告階段、一審訴訟不利結果,案件后續成敗至關重要。法定期限內,東莞創致實業有限公司委托高沃律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案件十分棘手,在高難度代理情況下,高沃律師團隊全面分析本專利權利要求,充分了解本案事實,檢索并仔細研究相關證據資料;同時,客戶公司高度配合,積極建模生成案件涉及樣品、組織律師赴工廠實地對比產品。
憑借多年訴訟實踐積累,經過充分論證,高沃律師找出案件突破口,指出國知局決定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行政訴訟一審判決認定及評述錯誤,提出本專利權利要求1-5不具備創造性等觀點。
庭審過程中,客戶積極配合,高沃律師向法官現場展示了案件涉及的多個產品,指出本專利制成的樣品與證據制成樣品之間多項關聯點,對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及第三人論述觀點提出異議,充分論證本專利不具備創造性。因高沃律師團隊訴訟策略合理,答辯充分,最終最高人民法院認可高沃律師觀點,撤銷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行政訴訟一審判決和國知局決定。
兩案件歷經無效失敗、行政訴訟一審折戟,行政訴訟二審在高沃律師代理下逆風翻盤,不僅維護了東莞創致實業有限公司的合法利益,消除了其巨額賠償風險及參與市場競爭存在的巨大隱患,同時也為眾多同類型被訴專利侵權企業的維權提供了寶貴的借鑒經驗。被訴專利侵權,尋求專業律師事務所幫助至關重要,將訴訟程序進行到底,合法權益自應得到維護!
高沃律所專利訴訟團隊由知名專家教授、資深律師、專利代理師以及各領域技術專家等高端人才組成,大部分成員具有律師和專利代理師雙重資質,在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布局、確權和維權方面經驗豐富。我們始終秉承“全心全意為客戶創造價值”的宗旨,為客戶的知識產權保駕護航!
裁判要點
(2024)最高法知行終 208 號
(2023)最高法知行終 1176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