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晟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對其注冊在第30類的17305084號“鴻宴知己”商標被商標局駁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該商標的駁回復審事宜,并最終取得維權成功。
案情回顧:
申請商標標識:
申請商標“鴻宴知己”具有獨特的設計理念,與“紅顏知己”區別明顯,并不是對“紅顏知己”成語的不規范使用。“酒前一支鴻宴知己,護肝養胃一步到位;酒后十分鐘,健康又輕松” 是申請人產品的宣傳定位,生動形象的體現出了鴻宴知己果蔬濃縮飲品“盛大宴席上的親密朋友”的身份地位。而“紅顏知己”也叫紅粉知己,就是一個與你在精神上獨立、靈魂上平等,并能夠達成深刻共鳴的女性朋友。
申請商標在呼叫,外觀,含義都有著非常明顯的區別。作為一個從小學習漢字的人,即使是中小學生,也是有區分和辨別能力的,不會造成誤認,產生不良影響。另外,申請商標指定商品所針對的消費群體是成年人,而并非集中在中小學生群體,不會影響人們對成語“紅顏知己”的認知,也不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
申請人在對申請商標的長期使用過程中,使申請商標顯著特征更加突出,申請商標能夠作為商標標識使用,區別商品來源,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與誤認。
由于我公司律師分析的有理有據,商評委最終裁定17305084號“鴻宴知己”商標予以初步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