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和生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對其注冊在第37類的8346538號“和生裕”商標被商標局駁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該商標的駁回復審事宜,并最終取得維權成功。
案情回顧:
重慶和生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冊資金9億元人民幣,擁有房地產開發二級(暫定)資質。目前在北碚區競得三宗土地,其中兩宗為低密度江景高端住宅用地,土地面積28萬平方米,一宗為規劃配套商住用地,土地面積8.3萬平方米。另與區城投合作開發解放碑京劇團地塊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該項目土地面積14萬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17萬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14萬平方米,該項目是解放碑商務區規劃配套的金融商務高端寫字樓。 以上幾塊土地都是重慶市的重點建設項目,其順利開發建設,對重慶市城市建設、完善城市配套功能起到重要作用。為此,公司組建了優秀的管理團隊,建立了完善、高效的運營機制和風險控制手段,保證優質高效地完成項目的開發建設任務,為重慶市的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作貢獻,同時必將獲得企業自身良好經濟效益。 公司于2010年5月31日申請注冊了“和生裕”商標,但該商標卻于2011年5月9日被商標局駁回。
我司受申請人委托,由專業律師代理了“和生裕”商標的駁回復審事宜。我司律師經過分析研究認為:
申請商標的圖形是個圓的形狀,重慶和生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圓代表了圓與自然。申請商標的圓,寓意豐富,代表了該企業的美好愿望。而引證商標的圖形像一個水滴的樣子,一個是水滴,一個是圖形,兩圖形有明顯的區別,消費者是不會對他們產生誤認和混淆的。由于我司律師分析的有理有據,商評委最終裁定8372905號“和生裕” 商標予以初步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