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沃代理“折疊型口罩”專利權無效答辯案勝訴
專利權人(我方客戶):蘇州世康防護用品有限公司
無效宣告請求人:常州耳樂保商貿有限公司
蘇州世康防護用品有限公司是專利號為201430516376.9、名稱為“折疊型口罩(1)”的外觀設計專利(以下簡稱涉案專利)的專利權人。在本案中,辦案律師精準運用證據規則,推翻對方無效證據的真實性和公開性,針對對方不同評述方式采用不同答辯技巧,否定證據之間組合運用的可行性。準確把握涉案專利外觀設計特征,突出強調涉案專利外觀中與證據不同的設計特征以及該設計特征對整體外觀的顯著影響。我方律師的代理意見最終得到合議組的認可,涉案專利獲得維持全部有效。
由于本案中對方采用證據較多,證據形式涉及專利文獻和網絡證據等不同形式,辦案律師分別從多方面進行針對性答辯,各個擊破。
首先,否定對方證據的真實性,迫使對方當庭放棄部分證據;其次,推翻對方不同證據之間進行組合運用的可行性;最后,突出強調涉案專利顯著設計特征以及該設計特征對整體設計的影響,使得涉案專利視覺效果明顯不同于證據,從而與證據相比具有顯著區別。同時,我方當庭采用實物演示的方式全面闡述了涉案專利的外觀設計特征,使合議組更全面深刻了解涉案專利。合議組最終充分認可了我方答辯意見,做出維持專利有效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