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唯高”僅一字之差!高沃代理“唯特高 WTG ”商標駁回復審維權成功
貴州唯特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對其注冊在第1類的27857551號“唯特高 WTG ”商標被商標局駁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該商標的駁回復審事宜,并最終取得維權成功。
申請人與引證商標權利人從事于不同的行業,再者,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在外觀設計方面差異顯著,完全不會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與誤認。
申請人為一家新能源科技企業,引證商標的所有人為色釉料、耐火材料企業,兩者屬于完全不同的行業,在消費群體、消費對象及消費市場完全不同,引證商標的所有人也從未涉足過新能源領域,加之兩者在地域上相距較遠,因此不會造成混淆與誤認。
申請商標“
”是由圖形+字母+漢字三部分構成的組合商標,整體呈上下結構,上方的圖形如同一塊堅實的盾牌,漢字“”采用黑體書寫,字形方正粗獷。
引證商標“
”是由圖形、漢字及英文三部分構成的組合商標。圖形的輪廓為一個經過藝術化變形的字母“G”,在其內部刻畫了一個形似皇冠的造型,漢字“唯高”分別位于圖形的左右兩側,采用宋體書寫,書寫規范,字體有粗細變化。
“唯特高”取自申請人“貴州唯特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企業字號,申請人早已對該文字具有絕對的商號權,此種設計理念的目的就是將申請商標標識與企業字號對應起來,使此標識與企業形成更強的聯系,更能起到標識產品來源的作用。
引證商標整體是圍繞“唯高”設計而成的,“唯高”取自其注冊人宜興市唯高色釉料有限公司的企業商號“唯高”,具有唯一對應性。
申請商標以“唯特高”進行呼叫,由于中間的漢字“特”的加入,使得商標在呼叫時呈現出較強的節奏感、韻律感。引證商標以“唯高”進行呼叫,呼叫簡潔、短促。
申請人對申請商標極為重視,以其作為企業核心品牌進行推廣。申請人將申請商標用于產品、產品包裝、公司門頭、部門標牌、崗位職責牌、名片、工作服、通勤車、購銷合同、發貨單等各個方面,已成為消費者的首認標志。
由于我公司律師分析的有理有據,商評委最終裁定27857551號“唯特高 WTG ”商標予以初步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