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沃代理“ONEMAN”商標駁回復審維權成功
北京萬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對其注冊在第28類的34984680號“ONEMAN”商標被商標局駁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該商標的駁回復審事宜,并最終取得維權成功。
申請人是從創建初期就立志做品牌企業,品牌意識深入骨髓,成為企業文化的基本信念和企業成功的關鍵要素。從開始的商標策劃到注冊,每個過程圍繞打造“萬門”品牌進行,申請人認為品牌不僅僅是外在的視覺形象符號,更是貫穿整個企業經營活動體系。
本案第G998456號引證商標2,該商標專用期限從2008年08月01日至2018年08月01日,在商標網上,已顯示該商標無效。現今為2019年07月,至今其所有人尚未提出續展申請,故引證商標2不再構成申請商標注冊的在先權利障礙。
申請商標“
”為申請人企業字號“萬門”的音譯形式,具有具體的指向性,而引證商標“
”代表的是漢字“奧德曼”。
首先,申請商標為申請人“北京萬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企業商號“萬門”的音譯,代表了漢字“萬門”的含義,申請商標明確指向了申請人,與申請人形成了緊密的聯系,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其次,申請商標不僅作為申請人的名下品牌,更是作為申請人系列商標的延續,是申請人的獨特創作。
最后,“萬門”,寓意“在互聯網時代,每個人都可以廣泛利用優質的網絡資源,為自己打開千萬扇學習之門。”體現了申請人利用中國的網絡優勢創造和分享高等教育,以此助推祖國科研,教育之路探索前進的步伐。
引證商標是其權利人“深圳市奧德曼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字號“奧德曼”的音譯,代表的是其權利人本身,無特殊含義。
申請商標整體采用宋體書寫,字形橫短豎長,筆畫橫平豎直,起落筆有棱有角,整體標識呈現給觀者一種醒目舒適、簡潔、果決干練的視覺感覺。
引證商標是由字母“O+DE+MAN”構成,字母圓潤飽滿,整體間距均勻,無任何裝飾,故,引證商標整體整齊、大方。
申請商標是漢字“萬門”的音譯,同時,申請商標在實際中也是與漢字“萬門”結合使用的,故,消費者在實際中定是將申請商標呼叫為“萬門”。
引證商標是漢字“奧德曼”的音譯,故,以漢字“奧德曼”呼叫,呼叫為“奧德曼”。
本案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的英文相差一個字母,各自具有明確的指向性,使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的整體含義不同,使商標整體區別明顯,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的不判為近似商標。
由于我公司律師分析的有理有據,商評委最終裁定34984680號“ONEMAN”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