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正值兩會期間,作為一名知識產權行業從業人員,我聽到的最多的一個詞就是供給側改革。何為供給側改革?為什么這個詞會引起一名知識產權人的注意呢?
對于供給側改革,習大大的原話是這樣的:“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看到這你也許還是不明白,打個比方原來我們致力于讓更多的人來買蛋糕,到現在是我們要努力把蛋糕做好做精致,這樣自然不愁人們不買蛋糕了。這就是供給側改革。
對于供給側改革,習大大給出了四個關鍵點。但作為一名知識產權人我更關注其中一點,那就是要有效降低企業成本,幫助企業加快體制改革和經濟轉型,讓更多的企業有精力去實現科技創新。因為科技創新才是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但如果科技創新成果不能商品化和產業化,那么它就不能推動經濟發展。如何才能保證企業的創新科技成果可以順利的商品化并產業化呢?這就需要企業將自己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化進而轉換成商品后才能產業化給企業帶來利益。企業的科技成果如果不經過知識產權保護直接轉換成商品產業化,那么市場上就會立馬仿冒泛濫,山寨成風。這將會嚴重打擊企業創新的積極性,也就沒有企業愿意去創新,因為創新的成本很高又得不到相應的回報。如此整個社會就不會有人去創新,社會經濟的發展也將會停滯不前。
筆者作為高沃知識產權人士認為:只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從法制上保障創新主體的合法權益,才能更大程度激發創新主體的創新意識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企業端供給側改革才能有效實施。
作者:北京高沃國際知識產權 李海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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