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5日,商標局下發通知書,自然人申請商標不再參考個體戶范圍,這個對想要申請保護自主知識產權的自然人來說,終于得到了平等的對待,得到了寬容。(附:下圖為公告內容)
憶往昔:公司申請商標,不參考營業范圍可以45個類別隨意申請,然而個體戶申請卻有著千難萬阻,必須與營業范圍相符合,這使得很多想要擴充保護以及想要擁有更多知識產權的自然人來說是不公平的,相對于企業申請商標,自然人申請更像是后娘養的,過分苛刻。
看今朝:在今年這個歷史性的時刻,自然人申請商標終于受到了平等的對待,與公司申請待遇一樣,大大解決了很多民營企業在其他類別被搶注冊的問題。對自然人申請商標有了更全面的保護。另外,在以往的維權經驗中,很多企業還在以 “自然人個體戶執照虛假為由提出異議,或者無效宣告,或者以自然人申請個體戶營業范圍虛假”為由提出維權訴求。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實體問題適用修改前的商標法,程序問題適用修改后的商標法,而今,該通知屬于程序性的問題,適用新法新規定。以后再以“營業范圍虛假,自然人注冊超范圍申請的商標”為由維權,就不成立了。
編者按:商標申請不是企業的專利,自然人申請商標政策的放開顯示了知識產權面前權利與義務的平等,這一政策無疑顯示了知識產權的進步,對于我國知識產權的發展有重要意義!
作者:高沃國際知識產權 答辯部 辛瑩
本文版權歸北京高沃國際知識產權所有,轉載請注明作者及出處。